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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462-2009 汽车发动机工作小时表

标准编号:QC/T 462-2009
标准名称:汽车发动机工作小时表
英文名称:Automobile engine working hourmeter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合肥协力仪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金海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绍兴嘉盛仪表有限公司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1-17
实施日期:2010年4月1日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发动机工作小时表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管。

  本标准是对QC/T 462-199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QC/T 46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GB 1.1的要求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并增加了对电子式发动机工作小时表的要求;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1999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
  ——修改了产品分类的内容,取消了附录A(参考件)(1999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3章);
  ——修改了基本要求的内容(1999版的4.1、4.3;本版的4.1);
  ——修改了分度的内容(1999版的4.2;本版的4.2);
  ——删除了旋转方向的内容(1999版的4.4);
  ——修改了外观的内容(1999版的4.5.5、4.5.6、5.1;本版的4.3.5、4.3.6、5.2);
  ——修改了基本误差的内容(1999版的4.7.2;本版的4.5);
  ——修改了指示状态的内容(1999版的4.7.1;本版的4.4);
  ——修改了转矩试验的内容(1999版的5.3.3;本版的5.4);
  ——取消了漆层和镀层的检查(1999版的4.6、5.2);
  ——取消了交变湿热试验(1999版的4.7.6、5.3.6);
  ——提高了上、下限工作温度和贮存温度指标(1999版的4.3、4.7.4、4.7.5、5.3.4、5.3.5;本版的4.1.3、4.7、4.8、5.5、5.6);
  ——增加了耐温度、湿度循环变化试验(见4.9、5.7);
  ——增加了盐雾试验的严酷度(1999版的4.7.7、5.3.7;本版的4.10、5.8);
  ——对振动试验做了较大修改,与QC/T 727-2007 标准一致(1999版的4.7.8、5.3.8;本版的4.11、5.9);
  ——增加了电源反向连接试验(见4.12、5.10);
  ——增加了电源过电压试验(见4.13、5.11);
  ——增加了电压干扰试验(见4.14、5.12);
  ——增加了电磁抗扰性试验(见4.15、5.13);
  ——修改了耐久性试验的内容(1999版的4.7.9、5.3.9;本版的4.16、5.14);
  ——取消了储存要求(1999版的4.7.10);
  ——修改了试验条件的内容(1999版的5.3.1;本版的5.1);
  ——对检验规则的内容按QC/T 727-2007进行了修改(1999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6章);
  ——对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修改为标志、包装、贮存、保管,并直接引用了QC/T 727-2007的内容(1999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7章)。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合肥协力仪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金海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绍兴嘉盛仪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玉龙、王明仲、余绍华、陈建海、钱晓霞、张演、徐正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048-91,QC/T 46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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