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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60-200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整车性能台架试验方法

标准编号:QC/T 60-2009
标准名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整车性能台架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Methods of running test on bench for motorcycles and mopeds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1-17
实施日期:2010年4月1日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试验的总则,各项试验的试验方法及其它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不适用于在不能拖动运转的底盘测功机上校核由从动轮驱动的摩托车车速里程表。

  本标准是对QC/T 60-1993《摩托车整车性能台架试验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及表述规则遵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与QC/T 60-1993相比,主要变动如下:
  ——修改标准名称;
  ——合并“受试车的验收和检查”、“受试摩托车的走合”、“一般试验条件”、“取值规则”等条款为“总则”;
  ——修改标准的适用范围部分内容;
  ——替换、补充引用标准;
  ——修改了部分试验设备和仪器的要求;
  ——增加了缓坡偏差率的要求;
  ——增加对驾驶姿势的要求和关于自动驾驶装置的说明;
  ——明确进行各项试验的次数,明确取值要求和数值修约后保留的位数;
  ——修改车速指示值校核级差;
  ——加速性能试验增加三轮轻便摩托车测试区长度要求;
  ——修改超越加速初速度误差范围;
  ——补充规定轻便摩托车超越加速试验时初速度要求;
  ——明确“摩托车的最大爬坡能力”的定义,增加“允许采用强制冷却的方式使发动机处于正常热状态”的规定;
  ——修改爬长坡为爬缓坡;
  ——修改最高车速测试区长度;
  ——明确最低稳定车速试验不适用的车型;明确测试区长度及使用档位;
  ——明确滑行性能试验不适用车型,修改评定依据,删除计算滑行阻力系数和减速度的方法,修改测试初速度;
  ——增加经济车速油耗试验要求;
  ——修改记录表部分参数内容;
  ——修改驱动轮输出功率试验中各传动副传动效率。
  本标准各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起草人:陈鹤、王佳佳、丁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QC/T 6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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