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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414-2003 出口150Nm以下三股桑蚕绢丝检验规程

标准编号:DB33/T 414-2003
标准名称:出口150Nm以下三股桑蚕绢丝检验规程
发布部门: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2003-05-26
实施日期:2003-06-26
标准状态:作废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139.69 KB
内容简介
DB33/T 414—2003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丝类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静、汪良敏、姚群芳。
I
出口 150Nm 以下三股桑蚕绢丝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 150Nm 以下三股桑蚕绢丝的组批、抽样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经烧毛的出口150Nm以下的三股桑蚕绢丝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8694 纺织纱线及有关产品捻向的标示 GB 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FZ/T 40003 桑蚕绢丝试验方法 3 组批与抽样
3.1 组批 3.1.1 绞装绢丝10件为一批,不足10件按一批计算,每件50Kg。 3.1.2 筒装绢丝每箱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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