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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ZSPTXH 057-2018 潮州菜 造型的一般要求

标准编号:T/CZSPTXH 057-2018
标准名称:潮州菜 造型的一般要求
发布部门:潮州市烹调协会
起草单位:潮州市烹调协会、潮州市金龙宾馆有限公司、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潮州市湘桥区香得乐酒家、潮州市开发区奎元枫春海鲜大排档
发布日期:2018-11-02
实施日期:2018-11-02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177.88 KB
内容简介
潮州菜 造型的一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潮州菜造型术语和定义,充分利用原料的自然属性的要求,选配器皿的要求,根据菜肴的形、色及特点装盘要求,清洁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潮州菜的造型要求。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2.1
造型艺术
在美学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利用原料的特性,通过潮州菜的加工工艺使菜肴具有艺术美感的一门技艺。
3 充分利用原料的自然属性
凡具食用价值的蔬菜、水产、肉类、干货、果品等原料,都可通过刀工处理、美化、烹调、摆拼等艺术处理,做出各种造型。在潮州菜菜式造型中应充分利用原料的自然属性(色彩、纹理、质地、形状等),保留原料本身的自然美。
4 选配器皿的要求
4.1 菜肴体积与器皿规格相配合
器皿的规格大小对菜点的分量起着一定的约束作用。器皿在盛装菜肴时,器皿的边围上应留有恰当的空间。若菜肴占满器皿的空间位置,就会给人臃肿的感觉;若菜肴只占器皿空间的一小部分,则会产生菜点形态不够饱满的感觉。
4.2 菜肴的形态与器皿形状相配合
器皿不仅有满足盛装菜肴的作用,而且为美化菜肴的色、形提供了良好的衬托与装饰。整只、大块、保持自然形态的成品菜点,应选用形状相同或相似的器皿;选料较高档、加工精细的纯色菜肴应选用华丽精制的器皿。同时,应注意根据菜肴汁液的量来选择深浅适当的器皿。只有菜肴的形态与器皿的形状相配合时,才能令菜肴的成品具有色、形、器和谐统一的艺术效果。
4.3 菜肴的花色与器皿的花纹相配合
4.3.1 色相对比
菜肴与器皿配合时,应使两者之间的花纹色彩相有所区别。
4.3.2 色性对比
菜肴与器皿的花纹配合时,不应保持色性的平等,而尽量显示色性强弱对比的变化。
4.3.3 精细对比
菜肴与器皿的花纹应形成“粗犷”与“精细”、“简拙”与“纤秀”等的形式对比。
4.3.4 纹向对比
器皿和菜肴两者花纹中都存在着“向心式”、“边围式”花纹纹向,要尽量做到器皿花纹的方向和菜肴花纹的方向形成顿挫,以免两者纹向相同而搅乱人们对菜肴花纹的视觉。
5 根据菜肴的形、色及特点装盘
成熟前与成熟后的菜肴,形态、品质、色泽及特点都不一样,装盘的形式和手法也不同。一般菜肴可装成馒头形、长方形、椭圆形等,有时为了突出菜肴的色泽和脆嫩口感,也可装成四周隆起、中间凹下的形状。无论菜肴装成何种形状,都必须饱满丰润,整齐美观,既不可显得臃肿不堪,又不能显得过少或零乱。
装盘时还应根据主、配料的形态和色泽,运用装盘技术把菜肴装成恰当的形状。
6 清洁卫生要求
造型菜肴中除了菜肴在烹调时杀菌消毒外,还应注意食品装盘过程中的餐具、个人卫生,食料生熟混杂等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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