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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429.4-2005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4部分:销售终端机

标准编号:SN/T 1429.4-2005
标准名称: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4部分:销售终端机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4:Point of sale terminal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5-08-18
实施日期:2006-02-01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音视频设备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成由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预定用来分别接收、产生、录制或重放音频、视频和有关信号的电子设备,也适用于设计成专门与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的进出口检验。对于上述涉及的由非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内含激光系统或内部峰值工作电压大于4000 V的设备,只要适用,均可采用本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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