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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487.1-2004 无公害中药材 玄参 第1部分:产地环境

标准编号:DB33/ 487.1-2004
标准名称:无公害中药材 玄参 第1部分:产地环境
发布部门: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2004-03-03
实施日期:2004-04-03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121.90 KB
内容简介
DB33/ 487.1-2004


DB33/ 487-2004《无公害中药材:玄参》按部分发布,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种栽 ——第3部分:生产技术准则 ——第4部分:收获与加工 ——第5部分:商品质量 本部分是DB33/ 487-2004的第1部分。 本部分的4.2、4.3、4.4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磐安县中药材生产办公室、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斌龙、潘兰兰、应文立。

DB33/ 487.1-2004
无公害中药材 玄参 第 1 部分: 产地环境
1 范围 DB33/ 487-2004的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玄参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质量的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 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浙江省境内无公害玄参生产地的选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 487-20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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