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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599-2006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标准编号:DB33/T 599-2006
标准名称: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发布部门: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2006-01-05
实施日期:2006-02-08
标准状态:作废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154.43 KB
内容简介
DB33/T 599—2006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琪、何中央、王扬、郑重莺、丁雪燕、应永飞。
I
DB33/T 599—2006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中呋喃它酮的代谢物5-甲基吗啉-3-氨基-2-噁唑烷基酮(简称AMOZ,下同)、 呋喃西林的代谢物氨基脲(简称SEM,下同)、呋喃妥因的代谢物1-氨基-2-内酰脲(简称AHD,下同) 和呋喃唑酮的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简称AOZ,下同)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中呋喃它酮代谢物、 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妥因代谢物和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 量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和呋喃唑酮代谢物的检测限均为 0.50 µ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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