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

QB/T 1237-2012 电炒锅

标准编号:QB/T 1237-2012
标准名称:电炒锅
英文名称:Electrical wok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12-28
实施日期:2013年6月1日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炒锅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功率不超过2000W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炒锅。

  本标准代替QB/T l237-1991《电炒锅》。
  本标准与QB/T l237-1991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前言内容,删除了附加说明;
  ——修改了第l章范围,增加了电压要求,删除了发热元件和锅体形状要求;
  ——增加、删减、修改了第2章中的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第3章中增加了电炒锅和锅体的术语和定义;
  ——在4.1器具分类中增加了控制方式和底部形状的分类,删除了工作温度可控制性的分类;
  ——修改了4.2的型号命名方式;
  ——将原标准4.3.2内容“额定功率与煎弧对照表”放入6.12.2中;
  ——修改了原标准5.1的安全要求并放入5.2中,对应的试验方法为6.2;
  ——删除了原标准5.2性能要求;
  ——将原标准5.3升温时间放入5.10中,对应的试验方法6.3放入6.10中;
  ——将原标准5.4“额定煎弧内的温度均匀性”内容修改为“温度均匀性”并放入5.l2中;
  ——将原标准5.5中“连续工作4 h以上”修改为“连续工作8 h以上”并放入5.14中,对应的试验方法6.5修改后放入6.14中;
  ——将原标准5.6中“内表面最高温度在250+20。C”修改为“锅体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270℃”并放入5.11中,对应的试验方法6.6放入6.11中;
  ——将原标准5.7热效率放入5.13中,对应的试验方法6.7修改后放入6.13中;
  ——将原标准5.8无故障运行放入5.15中,对应的试验方法6.8放入6.15中;
  ——对原标准5.9锅体要求和5.10电炒锅表面保护层的要求及对应的试验方法进行增删和修改:
  ——删除原标准5.1 1紧固件的要求和5.12质量保证及对应的试验方法6.1 13116.12:
  ——增加了5.1正常使用环境;
  ——增加了5.3与食物接触的部件的卫生、5.6定时偏差、5.7平整度、5.8手把强度、5.9玻璃盖耐热冲击的要求及对应的试验方法6.3、6.6、6.7、6.8、6.9;
  ——修改了6.1试验的一般要求;
  ——删除了原标准6.2电气强度试验;
  ——修改并简化了第7章的叙述;
  ——增删和修改了第8章的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欧琳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城城、吴蒙、黄慧珍、毕崇强、宋永合、陈美荣、韩润、顾永洪、徐静萍、范明敏。
下载地址


下载地址②

上一篇:QB/T 4383-2012 陶粒滤料
下一篇:QB/T 2642-2012 麦芽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