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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N 127-2005 电信设备的安全准则

标准编号:YDN 127-2005
标准名称:电信设备的安全准则
英文名称:Safety criteria for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K.50 : Safe limits of operating voltages and currents for telecommunication systems powered over the network; K.51 : Safety criteria for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MOD)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5-04-28
实施日期:2005-10-01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由电网供电、电池供电或由远端供电的电信网络设备。
本标准旨在降低由于操作人员和可能与设备接触的非专业人员遭受着火、电击或其它伤害的危险。当特殊说明时,也适用于维修人员。
本标准旨在降低按照设备说明书或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操作和维修时的危险。设备可以是若干设备单元互连而成的系统,也可以是若干独立的设备组成的系统。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的设备可以应用在电信网络上。
本标准不包括对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的要求。对于下列设备,可能需要在本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要求以外附加其它要求:——在极高或极低温度、过量粉尘、高湿度或有剧烈振动、可燃性气体、腐蚀或易爆等特殊环境下工作的设备;——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设备,在热带地区或在海拔2000m以上高原地区使用的设备;——在可能会进水的场合使用的设备。通过网络供电的电信系统是使用网络中的对缆或者特定的馈电电缆向远端设备供电的系统,维修人员在不使用绝缘手套或者工具的情况下有可能触及这些设备和承载电流的电缆。对于通过网络供电的电信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该系统的工作电压和工作电流的安全限值。这种系统不是安装在用户端的部分,而且网络的使用人员也无法接触到该系统。这种系统位于不同的电信中心之间的网络上及电信中心和公网的接口之间。图1显示的是这种系统位于不同的电信中心之间的情况,图2显示的是这种系统应用在接入网的情况。如果在本地交换机和用户端设备之间没有接入网设备,则通过网络供电的电信系统工作电压和工作电流的安全限值不适用。对于通过网络供电的电信系统,本标准只包括使用连续直流源供电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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