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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CM 004-2017 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

标准编号:T/CACM 004-2017
标准名称: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
发布部门:中华中医药学会
起草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肝胆病分会
发布日期:2017-04-10
实施日期:2017-04-10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505.08 KB
内容简介
本次修订的《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以指南的形式发布, 主要针对各种急、慢性病毒性肝炎, 制订中医临床辨证分型标准, 供中医科医生、感染科医生、消化科医生及其他相关科室医生参考使用。主要目的是推荐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 指导临床医务人员在辨证基础上规范使用中医药, 有利于中西医结合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
中医药自古以来在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在我国病毒性肝炎的防治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医辨证是中医开展临床治疗和科研教学的前提, 必须制订相关标准。中华中医药学会肝胆病分会(原中华中医药学会内科分会肝胆病专业委员会) 于1991 年制订了《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试行), 2004 年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刊载于第11 届全国中医肝胆病学术会议论文集。经过20 余年的临床使用实践, 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在中医药治疗病毒性肝炎医、教、研、防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临床研究不断深入, 病毒性肝炎辨证分型的证据不断积累, 修订、完善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中华中医药学会肝胆病分会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国家“十一五冶“十二五冶科技重大专项等相关课题研究成果,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重型肝炎(肝衰竭)和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的辨证标准, 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按照循证医学要求, 增加了推荐等级及证据分级。
本标准所列证型为临床常见证型, 临床工作中如遇到不符合本辨证标准的特殊证型, 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中医理论进行辨证。病毒性肝炎的中医辨证标准将在临床推广应用中不断完善, 在未来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持下定期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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