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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MA 005-2018 工业用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上、下复合送料平缝缝纫机

标准编号:T/CSMA 005-2018
标准名称:工业用缝纫机 计算机控制上、下复合送料平缝缝纫机
英文名称:Industrial sewing machine—Computer controlled top and bottom feed lockstitch sewing machin
发布部门: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起草单位: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汇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启翔针车(上海)有限公司、中山市华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09-16
实施日期:2018-11-01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4 要求
4.1 外观质量
4.1.1 产品及包装应完整、无缺损;标牌信息应完整、固定于产品明显部位。
4.1.2 产品外露零件及螺钉头部不应有毛刺。
4.1.3 外露的电气线路和接插件安排应整齐、牢固。应有明确的标志,标志应牢固、清晰。
4.1.4 连接和布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所有连接应牢固,没有意外松脱的危险;
b) 连接方法应与被连接导线的截面积及导线的性质相适应;
c) 为满足连接、拆卸电缆和电缆束的需要,应提供足够的附加长度;
d) 应将保护导线靠近有关负载的导线安装,以便减少回路阻抗;
e) 布线通道与导线绝缘接触的锐角、焊渣、毛刺应清除,过孔处应加护口防护;
f) 没有封闭通道保护的电线、电缆在敷设时,应使用绝缘套管或绝缘缠绕带保护。
4.2 机器性能
4.2.1 线迹长度、缝线张力、压脚压力应均能调节。
4.2.2 压脚提升锁住后,应能起松线作用。
4.2.3 最大线迹长度应符合表 1 规定
4.2.4 压脚提升高度应符合表 1 规定。
4.2.5 倒送扳手始动作用力不应大于 30N,压下后松开,倒送扳手应能完全复位。
4.2.6 倒、顺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不应大于 10%。
4.2.7 上、下送料机构工作时,应保持同步性,压脚交替提升量应能调节。
4.2.8 自动调速时,最高缝纫速度应符合表 1 的规定,最低缝纫速度不应大于 200 针/min;其实际速
度与系统显示的数值误差率不应大于1%。
4.3 缝纫性能
4.3.1 普通缝纫时,不应断针、断线、跳针和浮线。
4.3.2 层缝缝纫时,不应断针、断线、跳针和浮线。
4.3.3 连续缝纫时,不应断针、断线、跳针和浮线。
4.3.4 厚料缝纫时,不应断针、断线、跳针、浮线和出现送料卡阻现象。
4.3.5 高、低速缝纫线迹长度相对误差不应大于 11%。
4.3.6 缝料层潜移率不应大于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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