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GTAC 002-2019
标准名称:道地药材彭艾种苗标准
发布部门:馆陶县艾草协会
起草单位:馆陶县艾草协会
发布日期:2019-03-28
实施日期:2019-05-01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345.34 KB
内容简介
3.1 彭艾
为菊科植物蒿属彭艾。
3.2 分株苗
母株茎基部萌生延伸长成的植株。
3.3 根茎
母株茎基部延伸的根状地下茎。
3.4 幼芽
根茎上萌生的芽。
3.5 株高
从地面至植侏顶端的垂直高度,单位:cm。
3.6 地径
分株苗植株茎与地面相交处的直径,单位:cm。
4种苗质量要求
合格种苗以综合控制条件、株高和地径确定。
彭艾分株苗质量标准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彭艾分株苗分级标准
指标
指标
分级 彭艾种苗质量分级 外观要求
一级苗 二级苗
株高(cm) ≥27 8~27 分株苗整体形态正常,根系完整,无明显病斑、失绿、虫害和机械损伤
地径(cm) ≥3.8 1.4~3.8
彭艾根茎质量标准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彭艾根茎分级标准
指标
指标
分级 彭艾根茎质量分级 外观要求
一级苗 二级苗
根茎长(cm) ≥10 5~10 根茎整体形态正常,整体无明显病斑、失绿、虫害和机械损伤
直径(mm) ≥2 <2
幼芽(cm) 5~10 >10,或<5
5检测方法
5.1扦样
起苗后种苗质量检测要在一个苗批内进行,采取随机抽扦样的方法,分株苗扦样规则按GB6000-1999执行。根茎重要按照1000kg以下时按1kg的比例进行扦样,根茎扦样规则按GB6000-1999执行。
5.2分株苗检验
5.2.1株高
用精度不低于0.1cm的直尺测量分株苗从地径至植株顶端的垂直高度,读数精确到0.1cm。
5.2.2地径
用不低于0.05cm的游标卡尺测量植株茎干与地面相交处的直径,读数精确到0.05cm。
5.3根茎检验
5.3.1 根茎长度
用精度不低于0.1cm的直尺测量根茎的长度,读数精确到0.1cm。
5.3.2 根茎直径
用不低于0.05cm的游标卡尺测量根茎的最大直径,读数精确到0.05cm。
5.3.3 幼芽高度
用精度不低于0.1cm的直尺测量从根茎新生长部位到幼芽顶端的高度,读数精确到0.1cm。
5.4 外观检验
分株苗整体形态正常,根系完整,无明显病斑、失绿、虫害和机械损伤。
6检验规则
6.1组批
以同一地块、同一时间产出的种苗为一个检验批次。
6.2交收检验
每批种苗交收前,加工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要求和质量要求,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书后方可验收。
6.3判定规则
按表1和表2的质量标准要求对种苗进行评判,同一批检验的一级种苗中,允许5%的种苗低于一级标准,但必须达到二级标准,超此范围,则为二级种苗;同一批检验的二级种苗,允许5%的种苗低于一级标准,超此范围则判为等外品。
7包装与标志、贮存和运输
7.1 包装与标志
同一级别的种苗以50株或100株扎成小捆,500株或1000株捆成大捆,用麻袋或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挂双标签,注明品种、生产单位、等级、数量、批号、出圃日期、发送地点与单位等信息。包装和标志应符合GB191-2000的规定。
7.2 贮存
分株苗和根茎最好随挖随栽,需短期贮存应放在库棚内,防止风吹、日晒、雨淋,贮放日期不超过3天。
7.3 运输
选择透气、防水、洁净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种苗若需长途运输,需用透气性好的装载工具,并加上少量的土壤以保持种苗水分,忌阳光直晒。
为菊科植物蒿属彭艾。
3.2 分株苗
母株茎基部萌生延伸长成的植株。
3.3 根茎
母株茎基部延伸的根状地下茎。
3.4 幼芽
根茎上萌生的芽。
3.5 株高
从地面至植侏顶端的垂直高度,单位:cm。
3.6 地径
分株苗植株茎与地面相交处的直径,单位:cm。
4种苗质量要求
合格种苗以综合控制条件、株高和地径确定。
彭艾分株苗质量标准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彭艾分株苗分级标准
指标
指标
分级 彭艾种苗质量分级 外观要求
一级苗 二级苗
株高(cm) ≥27 8~27 分株苗整体形态正常,根系完整,无明显病斑、失绿、虫害和机械损伤
地径(cm) ≥3.8 1.4~3.8
彭艾根茎质量标准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彭艾根茎分级标准
指标
指标
分级 彭艾根茎质量分级 外观要求
一级苗 二级苗
根茎长(cm) ≥10 5~10 根茎整体形态正常,整体无明显病斑、失绿、虫害和机械损伤
直径(mm) ≥2 <2
幼芽(cm) 5~10 >10,或<5
5检测方法
5.1扦样
起苗后种苗质量检测要在一个苗批内进行,采取随机抽扦样的方法,分株苗扦样规则按GB6000-1999执行。根茎重要按照1000kg以下时按1kg的比例进行扦样,根茎扦样规则按GB6000-1999执行。
5.2分株苗检验
5.2.1株高
用精度不低于0.1cm的直尺测量分株苗从地径至植株顶端的垂直高度,读数精确到0.1cm。
5.2.2地径
用不低于0.05cm的游标卡尺测量植株茎干与地面相交处的直径,读数精确到0.05cm。
5.3根茎检验
5.3.1 根茎长度
用精度不低于0.1cm的直尺测量根茎的长度,读数精确到0.1cm。
5.3.2 根茎直径
用不低于0.05cm的游标卡尺测量根茎的最大直径,读数精确到0.05cm。
5.3.3 幼芽高度
用精度不低于0.1cm的直尺测量从根茎新生长部位到幼芽顶端的高度,读数精确到0.1cm。
5.4 外观检验
分株苗整体形态正常,根系完整,无明显病斑、失绿、虫害和机械损伤。
6检验规则
6.1组批
以同一地块、同一时间产出的种苗为一个检验批次。
6.2交收检验
每批种苗交收前,加工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要求和质量要求,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书后方可验收。
6.3判定规则
按表1和表2的质量标准要求对种苗进行评判,同一批检验的一级种苗中,允许5%的种苗低于一级标准,但必须达到二级标准,超此范围,则为二级种苗;同一批检验的二级种苗,允许5%的种苗低于一级标准,超此范围则判为等外品。
7包装与标志、贮存和运输
7.1 包装与标志
同一级别的种苗以50株或100株扎成小捆,500株或1000株捆成大捆,用麻袋或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挂双标签,注明品种、生产单位、等级、数量、批号、出圃日期、发送地点与单位等信息。包装和标志应符合GB191-2000的规定。
7.2 贮存
分株苗和根茎最好随挖随栽,需短期贮存应放在库棚内,防止风吹、日晒、雨淋,贮放日期不超过3天。
7.3 运输
选择透气、防水、洁净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种苗若需长途运输,需用透气性好的装载工具,并加上少量的土壤以保持种苗水分,忌阳光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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