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HNSA 0001-2020
标准名称:控钠盐
发布部门:湖南省盐业协会
起草单位:湖南省盐业协会、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0-08-28
实施日期:2020-09-01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182.45 KB
内容简介
4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氯化钠(以干基计)/(%)65.0~90.0 GB 5009.42
氯化钾(以干基计)/(%)≤ 1.0 GB 5009.42
水分/(%) ≤ 3.0 GB 5009.3
钡(以Ba计)/(mg/kg) ≤ 15.0 GB 5009.42
碘(以I计)/(mg/kg) 符合GB 26878规定 GB 5009.267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2 100 10000 GB 4789.10
沙门氏菌/(CFU/25g) 5 0 0 — GB 4789.4
a样品的采样按GB 4789.1执行
4.6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4.6.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4.6.2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和GB 26878的规定。
4.7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4.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4.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氯化钠(以干基计)/(%)65.0~90.0 GB 5009.42
氯化钾(以干基计)/(%)≤ 1.0 GB 5009.42
水分/(%) ≤ 3.0 GB 5009.3
钡(以Ba计)/(mg/kg) ≤ 15.0 GB 5009.42
碘(以I计)/(mg/kg) 符合GB 26878规定 GB 5009.267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2 100 10000 GB 4789.10
沙门氏菌/(CFU/25g) 5 0 0 — GB 4789.4
a样品的采样按GB 4789.1执行
4.6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4.6.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4.6.2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和GB 26878的规定。
4.7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4.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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