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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FHT Y026-2019 肉牛养殖技术规范

标准编号:T/TFHT Y026-2019
标准名称:肉牛养殖技术规范
发布部门:巴彦淖尔市天赋河套优质农产行业协会
起草单位:内蒙古巴彦绿业实业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农业局,杭锦后旗畜牧工作站
发布日期:2019-06-13
实施日期:2019-06-13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339.94 KB
内容简介
3 基础环境
3.1 场地选择
a)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牛场的放牧和饲草、饲料条件。
b)应选择地势平坦、干燥、交通方便、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的地方。在丘陵山地建场应选择向阳坡,坡度不超过20度。与周围的学校、居民区、公共场所和可能引起交叉感染疾病的畜禽场之间的距离间隔不少于1公里,育肥场周围3公里范围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区或其他污染源。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0.5公里。
c)与生活饮用水源地之间应有800-1000米距离间隔,防止肉牛育肥场废弃物对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造成污染。
d)育肥场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表1。
表1 育肥场空气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日平均 1小时
总悬浮颗粒物,mg/m3 ≤0.30 - GB/T 15432
二氧化硫,mg/m3 ≤0.15 ≤0.50 HJ 482
二氧化氮,mg/m3 ≤0.08 ≤0.20 HJ 479
氟化物,μg/m3 ≤7 ≤20 HI 480
e)减少周围环境噪声对牛造成的应激。
3.2 场区规划
a)饲养区内不应饲养其他经济用途的动物。饲养区外1公里内不应饲养偶蹄动物。
b)场区分设办公区、生产区及废弃物处理区,各区之间应有间隔带。
c)办公区包括办公室、警卫室、车库、浴室、食堂、宿舍和医务室等。
d)生产区包括牛舍、草棚、青贮池和饲料加工储存间等,生产区设置消毒池和消毒间。
e)废弃物处理区包括粪便堆积区、粪尿处理区、霉变饲料处理区和病死牛处理区。
f)办公区和生产区相对隔离,办公区应设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生产区应设在下风向,废弃物处理区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g)场区道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不得交叉和混用。
h)应有专用道路与外界相连通,道路的设计和建设要符合经常出入大型车辆的要求。道路宽度不小于5米,转弯半径不小于8米,道路上空净高4米内没有障碍物。
i)电力供应应有保障,配备应急供电设施。
j)场区建筑应有防雷设施。
k)育肥场排水顺畅,设明沟排入公共排水系统
3.3 牛舍
a)实行按生长阶段进行牛舍结构设计,牛舍布局符合实行分阶段饲养方式的要求。
b)牛舍采用开放式或半开放式,内部按单列式或双列式排列。牛舍可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棚舍可采用钢管支柱。两栋牛舍间距不少于10米。
c)牛舍应有防寒保暖和防暑降温设施,同时能够保证舍内空气流通,减少不良气味对牛的损害。
d)隔离牛舍应设在健康牛舍50米 以外、地势较低、场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e)如有粪沟的,粪沟宽0.25米-0.30米,深0.10米-0.15米,向粪池倾斜了50度。
f)单列式牛舍通道位于饲槽与墙壁之间,机械饲喂方式下通道宽度为2.5 米~3.0米;双列式牛舍通道位于两饲槽之间,人工饲喂方式下通道宽度为1.30 米~1.50 米 ,机械饲喂方式下通道宽度为2.5 米~3.0米。
g)有饲槽的牛舍要将饲槽设在牛床前面,槽底为圆形,槽内表面应光滑、耐用。饲槽上口宽0.55米~0.65米,底宽0.50米~0.60米,前沿高0.6米~0.6米,后沿离0.45米~0.50米。
h)饮水设备应具有防冻、防晒功能,安装在牛易接触的位置牛舍应通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 388的要求,温度、湿度、气流、光照符合肉牛不同生长阶段要求。
i)单头牛舍的面积,肉牛为5-8㎡/只。
3.4 牛场设备
a)青、粗、精饲料加工设备和饲喂设施应选用有关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定型产品。
b)运牛车辆设备应进行防滑处理。
c)粪便运输车辆应进行防渗漏处理。
d)兽医窒应具有保定设施,满足注射、灌药、输液和手术等操作需要。
e)牛场应具备装卸台、装卸通道、保定箱,满足称重、去角、打(挂)耳标、分群、灌药、驱虫、防疫注射等操作需要。
f)场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
4 繁育技术
4.1 引种和购牛
a)引进种牛品种有和牛、安格斯、西门塔尔、夏洛莱。
b)购入牛要在隔离场(区)观察不少于15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群。
4.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
a)植物源性饲料原料应是已通过认定的绿色食品及其副产品;或来源于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及其副产品;或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方式生产、并经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认定基地生产的产品。
b)动物源性饲料原料只应使用乳及乳制品、鱼粉,其他动物源性饲料不应使用;鱼粉应来自经国管理部门认定的产地或加工厂。
c)进口饲料原料应来自经过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认定的产地或加工厂
d)宜使用药食同源天然植物。
e)不应使用:
——转基因品种(产品)为原料生产的饲料;
——动物粪便
——畜禽屠宰场副产品;
——非蛋白氮;
——鱼粉。
4.3 其他
a)定期对各种饲料和饲料原料进行采样和化验。各种原料和产品标志清楚,在洁净、干燥、无污染源的储存仓内储存。
b)不应在牛体内埋植或在饲料中添加镇静剂、激素类等违禁药物。
4.4 含抗生素的添加剂
a)生产者应供给动物充足的营养,应按照NY/T391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加强饲养管理,采取各 措施以减少应激,增强动物自身的抗病力。
b)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动物疾病的防治,在养殖过程中尽量不用或少用药 物;确需使用兽药时,应在执业兽医指导下进行。
c)所用兽药应来自取得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的供。
d)兽药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规定。
e)兽药的使用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停药期规定》等有关规定,建立用药记录 。
4.5 饮水
a)水质应符合表1要求。
表2 水质标准
项目 要求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 色 ≤30°
浑浊度 ≤20°
嗅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1500
Ph 5.5-9.0
溶解性总固体,mg/L ≤4000
硫酸盐(SO42-计),mg/L ≤500
细菌学指标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成年畜100,幼畜10
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mg/L ≤2.0
氰化物,mg/L ≤0.20
砷,mg/L ≤0.01
汞,mg/L ≤0.01
铅,mg/L ≤0.10
铬(六价)mg/L ≤0.10
镉,mg/L ≤0.05
硝酸盐(以N计),mg/L ≤10.0
b)定期清洗消毒饮水设备。
5 育肥技术
5.1 饲料及添加剂
a)饲料原料、配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NY/T 471的规定。
b)饲料和原料应分开存放,每批次的原料都应有标签,贮存饲料原料的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虫害、鼠害和霉变等因素造成饲料的损失和污染。
c)饲料中不应含有动物源性饲料成分。
5.2 饲草
青绿、青贮饲料和干草、秸秤等粗料无发霉、变质、结块和异味。
5.3 水
a)符合4.5中表1的要求。
b)场区宜建有蓄水设施,能够储存2天以上的用水量。
5.4 饲养管理
a)营养物质需求按NY/T 815执行。
b)采用阶段育肥饲养技术,肉牛每天饲喂2次~3次,自由饮水。
c)使用全株玉米青贮饲料。将青、粗饲料和精饲料混合均匀以全混合日粮方式饲喂。
d)减少添加药物和非添加药物饲料的交叉污染,定期对混合、加工和贮存设备进行冲洗或清洁。
6 综合防治
6.1 疾病防治
a)兽药的使用按照4.4执行。
b)兽药的储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保持医用器械设备的洁净。
c)建立兽医巡视制度,每天至少巡视2次,发现病牛,及时处置和治疗。
d)依据病牛体重,确定兽药的准确使用剂量。
e)对长期患病的牛,在屠宰之前需要进行药残检测。
f)在疾病治疗过程中为了减少和避免针头折断,要对牛进行适当的保定,一牛一针,选择颈部注射。一旦发现断针头,应立即处理,确保断针头不进入牛肉流通链。
g)使用过的针头和锐器应安全存放于专门的存放箱内,医疗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6.2 防疫
a)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71号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场的疫病监测方并认真实施。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b)防疫制度按NY/T 473执行,日常消毒制度应符合NY/T 5128的规定。
c)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要按规定程序消毒,更换防护衣、帽和鞋。
d)应采取措施消除蚊蝇的孽生,按照规定定期灭鼠、灭蝇,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
e)运送病、死牛和运送饲料要用不同的运输设备,对运输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f)牛舍(围栏)清空时,应对所有相关的设施和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6.3 卫生消毒
消毒剂
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4.4的规定。
消毒方法
喷雾消毒、浸液消毒、紫外线消毒、喷洒消毒、火焰消毒、熏蒸消毒、
消毒制度
环境消毒
牛舍周围环境每2周~3周用2%火碱或撒生石灰消毒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染池、排粪坑污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在牛场、牛舍入口设消毒池,定期更换消毒液。
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牛舍要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经紫外线消毒。外来人员必须进入生产区时,应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经紫外线消毒,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牛舍消毒
每批牛只调出后,应彻底消扫干净,用水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
用具消毒
定期对饲喂用具、饲料车等进行消毒。
带牛消毒
定期进行带牛消毒,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6.4 灭蚊蝇、灭鼠、驱虫
a)消除水坑等蚊等孽生地,定期喷洒消毒药物,消灭蚊蝇。
b)使用器具和药物灭鼠,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应做无害化处理。
c)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物驱虫,驱虫程序要符合NY/T 472的要求。
6.5 病、死牛处理
a)牛场禁止出售病牛、死牛。
b)需要处死的病牛,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扑杀,传染病牛尸体要求GB 16548进行处理。
c)有使用价值的病牛应隔离饲养、治疗、病愈后归群。
7 管理
7.1 人员管理
a)牛场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饲养工作。
b)场内兽医人员不应对外出诊,配种人员不应对外开展牛的配种工作。
c)场内工作人员不应携带非本场的动物食品入场。
7.2 饲养管理
a)禁止喂发霉和变质的饲料和饲草。
b)按体重、性别、年龄、强弱分群饲养,观察牛群健康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c)保持地面清洁,垫料应定期消毒和更换。保持料槽、水槽及舍内用具洁净。
d)对成年种公牛、母牛定期浴蹄和修蹄。
e)对所有牛用打耳标等方法编号。
7.3 运输
育肥牛运输
a)运输肉牛应具备产地检疫证明。
b)运输肉牛应带有肉牛身份标识物。
c)不同来源的牛不能混群运输。
d)育肥牛到达目的地后,根据检疫需要,育肥牛在隔离牛舍观察5天~7天 ,经检查确定为健康牛后,方可转入大群饲养。
e)运输前后,运输工具和设备应进行安全检查和清洗消毒。
f)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恶劣天气、急刹车、野蛮装卸、暴力虐待等对牛造成的损伤和应激。
商品牛运输
a)商品牛运输前,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GB 16549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
b)运输车辆在使用前后要按照GB 16567的要求消毒。
8 废弃物处理
a)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8596的规定。
b)定时清洗食槽、水槽等用具,保持牛舍干燥和清洁卫生。
c)定期清理牛床和运动场上的粪便,并用防渗漏车辆运输至粪便处理区。
d)粪便处理以生物发酵或堆肥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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