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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AF 081.2-2021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调用行为记录能力要求 第2部分:保存和展示

标准编号:T/TAF 081.2-2021
标准名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调用行为记录能力要求 第2部分:保存和展示
英文名称:Applications call behavior record capability requirements of smart mobile terminal—Part 2: Save & Display
发布部门: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12-13
实施日期:2021-12-13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智能终端对应用软件调用行为保存和展示要求,包括:终端对调用行为数据的保存期限、给用户呈现的最低展示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制式的移动智能终端,个别条款不适用于特殊行业、专业应用,其他终端也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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