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ZJJX 003-2023
标准名称:家政服务机构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management of medical caregiver in domestic service institutions
发布部门: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起草单位:浙江爱加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生活三六五集团有限公司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3-21
实施日期:2023-04-21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5 职业技能等级
5.1 医疗护理员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级别。
5.2 各级医疗护理员的知识、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的涵盖低级别的所有要求。
6 基本条件
6.1 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五级/初级工评价:
a)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6.2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四级/中级工评价:
a)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5.1 医疗护理员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级别。
5.2 各级医疗护理员的知识、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的涵盖低级别的所有要求。
6 基本条件
6.1 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五级/初级工评价:
a)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6.2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四级/中级工评价:
a)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