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ZDL 006.2-2003
标准名称:重要活动场所电力保障规范 第2部分 应急电源管理
发布部门: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
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浙江省建筑设计院、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发布日期:2023-07-18
实施日期:2023-07-20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3.33 MB
内容简介
5应急电源配置规范
5.1特级重要活动场所
5.1.1特级场所的保电可采用微网供电方式,采用微网供电方式时,微网作为主供电源,正常电源作为备用电源,具体方案应通过相关专家论证。
5.1.2特级场所应增加微网电源及临时电源等设备的监控信息:(1)重要负荷末端配电箱进出线路的电压n电流、温度等信息。(2)ATS的接入电源位置、动作信号等。(3)UPS的输出电压、电流、温度及持续时间等。(4)自备发电机的电压、电流、温度及启动信号等。
5.2一级重要活动场所
5.2.1一级场所应配置应急母线段,应急母线段仅供特别重要、重要负荷接入,严禁其他负荷接入。应急母线段预留应急发电机接驳条件,重要活动期间接入应急发电机(车)做为应急备用电源,配置容量至少应能满足保电重要负荷的120%要求。
5.1特级重要活动场所
5.1.1特级场所的保电可采用微网供电方式,采用微网供电方式时,微网作为主供电源,正常电源作为备用电源,具体方案应通过相关专家论证。
5.1.2特级场所应增加微网电源及临时电源等设备的监控信息:(1)重要负荷末端配电箱进出线路的电压n电流、温度等信息。(2)ATS的接入电源位置、动作信号等。(3)UPS的输出电压、电流、温度及持续时间等。(4)自备发电机的电压、电流、温度及启动信号等。
5.2一级重要活动场所
5.2.1一级场所应配置应急母线段,应急母线段仅供特别重要、重要负荷接入,严禁其他负荷接入。应急母线段预留应急发电机接驳条件,重要活动期间接入应急发电机(车)做为应急备用电源,配置容量至少应能满足保电重要负荷的12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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