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CI 1119-2025
标准名称:青藏高原多年冻土区矿山生态修复成效评价规程
发布部门: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兰州理工大学
发布日期:2025-08-01
实施日期:2025-08-01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586.69 KB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多年冻土区露天矿山迹地围绕冻土⁃生态⁃水文耦合的生态修复成效评价工作中场地⁃流域⁃综合评价的程序,流域和场地尺度及综合评价中的相关指标调查、监测、处理、评价和数据保存方法,综合评价中相关指标权重、综合评价指标的计算和分级方法,过程和结果数据的保存方法和时长以及评价周期。
本文件适用于青藏高原多年冻土区从场地⁃流域⁃综合评价露天矿山迹地围绕冻土⁃生态⁃水文耦合的生态修复工程成效的评价工作。我国其他冻土发育的高寒露天矿山迹地围绕冻土⁃生态⁃水文耦合的生态修复成效评价参照执行。注: 本文件中的矿山生态修复成效评价仅针对露天采矿迹地,不包含选矿迹地。所评估的生态修复工程需有采矿工程的环境评估报告以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工程结题验收报告。评价周期参考生态修复工程验收报告中的评价周期,一般为修复后5 年~10 年。
本文件适用于青藏高原多年冻土区从场地⁃流域⁃综合评价露天矿山迹地围绕冻土⁃生态⁃水文耦合的生态修复工程成效的评价工作。我国其他冻土发育的高寒露天矿山迹地围绕冻土⁃生态⁃水文耦合的生态修复成效评价参照执行。注: 本文件中的矿山生态修复成效评价仅针对露天采矿迹地,不包含选矿迹地。所评估的生态修复工程需有采矿工程的环境评估报告以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工程结题验收报告。评价周期参考生态修复工程验收报告中的评价周期,一般为修复后5 年~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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