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CLPA 5-2025
标准名称: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流程指南
发布部门:中国药师协会
起草单位:中国药师协会药品临床评价工作委员会、天津市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药师协会、北京大学药学院、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循证医学研究所、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循证医学中心、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日联谊医院、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青海省人民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华西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解放军总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胸科医院、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六人民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江苏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河北省人民医院、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发布日期:2025-06-07
实施日期:2025-10-11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728.83 KB
内容简介
本文件提出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主要流程及相关技术环节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决策人员和管理执行人员、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院校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等。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决策人员和管理执行人员、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院校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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