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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标准编号:GBZ 169-2006
标准名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英文名称:Diagnostic 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3-13
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日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诊断人员、诊断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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