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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662-2009 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技术条件

标准编号:DL/T 662-2009
标准名称:六氟化硫气体回收装置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SF6 gas refilling and recovery device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7-22
实施日期:2009年12月1日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提出对SF6气体回收装置的性能要求,规范SF6气体在回收、充气、净化、储存等环节中的质量标准,确保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和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GIL)的运行可靠性,为使用单位在订货及使用中提供技术指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补充了回收装置的分类;
——增加了针对不同设备残压,回收气体速度的要求;
——修改了装置的使用寿命要求;
——对气路系统,补充要求“应配备工作压力不小于1 MPa的软管,并具有自封接头”;
——在出厂试验和验收试验中,根据环保的要求,增加噪声水平的测量;
——在回收装置的运行维护要求中,除要求厂家应提供装置运行维护手册外,还应对使用单位提出
在使用期间的定期维护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 662-1999。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州供电局,上海电力公司,三峡水力发电厂,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勘测设计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晓光、李刚、姚明、谢俊、姚唯建、刘兆林、郭碧红、阮全荣、石凤翔。
本标准于1999年8月2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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