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8342-2009
标准名称: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of coal for chain and travelling grate stoker boiler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3-11
实施日期:2009-11-01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链条炉排锅炉用煤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验收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链条炉排锅炉。
本标准代替GB/T 18342 2001《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改:
——标准正文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GB/T 189改为GB/T 17608,同时增加对GB/T 19494.1和GB/T 19494.2的引用;
——将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的Ⅰ级和Ⅱ级修改为块煤和混煤的技术条件;
——增加了对“质量检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第4章);
——表1及表2中全硫的技术要求改为“≤0.75,>0.75~1.00,>1.00~1.50”;表2粒度的技术要求改为“21 MJ/kg)”,将挥发分的技术要求“10.01~20.00(Qnet,ar>17.7 MJ/kg)”改为“>8.00~20.00(Qnet,ar>18.50 MJ/kg)”;表2中的发热量由21.70 MJ/kg改为21.5 MJ/kg。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链条炉排锅炉。
本标准代替GB/T 18342 2001《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改:
——标准正文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GB/T 189改为GB/T 17608,同时增加对GB/T 19494.1和GB/T 19494.2的引用;
——将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的Ⅰ级和Ⅱ级修改为块煤和混煤的技术条件;
——增加了对“质量检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第4章);
——表1及表2中全硫的技术要求改为“≤0.75,>0.75~1.00,>1.00~1.50”;表2粒度的技术要求改为“21 MJ/kg)”,将挥发分的技术要求“10.01~20.00(Qnet,ar>17.7 MJ/kg)”改为“>8.00~20.00(Qnet,ar>18.50 MJ/kg)”;表2中的发热量由21.70 MJ/kg改为21.5 MJ/kg。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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