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20602-2006
标准名称: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对水环境的危害
英文名称:Safety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precautionary labelling and precautionary statements of chemicals - Hazardous to the aquatic environment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国家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6-10-24
实施日期:2008-01-01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对水环境的危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判定流程、类别和警示标签、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及警示性说明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对水环境的危害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的危险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GHS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岩、宋振乾、车礼东、付晓、陶强、杨蕾、张芮。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对水环境的危害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的危险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GHS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岩、宋振乾、车礼东、付晓、陶强、杨蕾、张芮。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