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51203-2016
标准名称: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high-rising structur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同济大学、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中天斯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河北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同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江阴市阪纳奇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维蒙特工业(中国)有限公司、中建钢构有限公司、江苏智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设计院、上海建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大吉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10-25
实施日期:2017-07-01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为加强高耸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高度小于或等于350m的中心对称或高度小于或等于250m的非中心对称钢及混凝土高耸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对于高度超过350m的中心对称或高度超过250m的非中心对称的高耸结构,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在工程施工前做专门论证。
本规范适用于高度小于或等于350m的中心对称或高度小于或等于250m的非中心对称钢及混凝土高耸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对于高度超过350m的中心对称或高度超过250m的非中心对称的高耸结构,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在工程施工前做专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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