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CRRA 0704-2018
标准名称: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包装规范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packaging of solid spent petrochemical catalysts
发布部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起草单位: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格瑞凯特集装箱有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河北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龙县铂翠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铭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特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同华铂金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12-18
实施日期:2019-01-01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技术内容1:术语和定义
为满足本标准废剂包装的需要,正确理解相关术语,本标准结合固体废催化剂的性质及实际情况,需要对包装、包装件、危险品包装、包装材料、钢桶、专用集装箱、集装袋、可移动罐柜等术语进行定义,为确保本标准与国内其他基础标准的协调一致,避免产生歧义,除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外,本标准所使用的其他术语和定义直接引自GB/T 4122系列标准和JT/T 617系列标准。
技术内容2:危险特性及包装类别
国家2016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将本标准范围内的6种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均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中,界定的危险特性为毒性。
废催化剂作为危废,其包装的选用应根据其危险程度确定。通过对比各类废剂与其对应的新鲜催化剂中的各元素的种类和含量,最终确定了催化裂化废催化剂、渣油加氢废催化剂、重整废催化剂、二甲苯异构化废催化剂、对苯二甲酸加氢精制废催化剂、乙烯氧化制环氧乙烷废催化剂等的危险特性及包装类别。
技术内容3:包装的基本要求
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规定,以及GB 12463-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9269《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结合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自身属性,提出了适用于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包装、标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所有废催化剂包装都应遵守的共性要求。
技术内容4: 包装方式及规格
根据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性质不同,结合运输和防护的相关要求,并进一步落实标准第4章界定的危险特性和包装类别,以及第5章的基本要求,参照GB 19269-2009、GB/T 19434-2009、JT/T 617等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确定了采用的包装材质、包装方式及规格(包装计量)的各项要求。
技术内容5:包装容器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废剂包装所采用的各类包装容器的制造和试验要求均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可移动罐柜执行联合国《规章范本》的要求。
技术内容6:包装封口的技术要求
包装封口质量至关重要,必须确保在搬运、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内装物不遗漏。根据不同包装方式,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封口质量的主要要求。
技术内容7: 包装标志以及代码和标记
根据废催化剂的属性以及危险废物包装标识的强制性要求,装废催化剂的外包装上应粘贴或栓挂牢固的危废标签。标签内容和警示标志应符合GB 18597-2001附录A的规定。
专用集装箱和集装袋的代码和标记应符合GB 19434-2009中第5章的规定,钢桶的标记代号应符合GB 19269-2009中第5章的规定。
为满足本标准废剂包装的需要,正确理解相关术语,本标准结合固体废催化剂的性质及实际情况,需要对包装、包装件、危险品包装、包装材料、钢桶、专用集装箱、集装袋、可移动罐柜等术语进行定义,为确保本标准与国内其他基础标准的协调一致,避免产生歧义,除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外,本标准所使用的其他术语和定义直接引自GB/T 4122系列标准和JT/T 617系列标准。
技术内容2:危险特性及包装类别
国家2016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将本标准范围内的6种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均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中,界定的危险特性为毒性。
废催化剂作为危废,其包装的选用应根据其危险程度确定。通过对比各类废剂与其对应的新鲜催化剂中的各元素的种类和含量,最终确定了催化裂化废催化剂、渣油加氢废催化剂、重整废催化剂、二甲苯异构化废催化剂、对苯二甲酸加氢精制废催化剂、乙烯氧化制环氧乙烷废催化剂等的危险特性及包装类别。
技术内容3:包装的基本要求
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规定,以及GB 12463-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9269《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结合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自身属性,提出了适用于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包装、标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所有废催化剂包装都应遵守的共性要求。
技术内容4: 包装方式及规格
根据石油化工固体废催化剂性质不同,结合运输和防护的相关要求,并进一步落实标准第4章界定的危险特性和包装类别,以及第5章的基本要求,参照GB 19269-2009、GB/T 19434-2009、JT/T 617等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确定了采用的包装材质、包装方式及规格(包装计量)的各项要求。
技术内容5:包装容器的性能要求
本标准废剂包装所采用的各类包装容器的制造和试验要求均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可移动罐柜执行联合国《规章范本》的要求。
技术内容6:包装封口的技术要求
包装封口质量至关重要,必须确保在搬运、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内装物不遗漏。根据不同包装方式,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封口质量的主要要求。
技术内容7: 包装标志以及代码和标记
根据废催化剂的属性以及危险废物包装标识的强制性要求,装废催化剂的外包装上应粘贴或栓挂牢固的危废标签。标签内容和警示标志应符合GB 18597-2001附录A的规定。
专用集装箱和集装袋的代码和标记应符合GB 19434-2009中第5章的规定,钢桶的标记代号应符合GB 19269-2009中第5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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