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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AZX 002-2019 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服务过程质量管理规范

标准编号:T/DAZX 002-2019
标准名称: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服务过程质量管理规范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assessment management quality of three-level Safety Standardization Assessment Unit
发布部门:东莞市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起草单位:东莞市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12-27
实施日期:2019-12-30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服务过程质量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对申请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标准化评审活动的评审服务管理流程、评审服务过程管理、评审报告审核、内部管理、档案管理及检查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安监〔2018〕21号)
《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安〔2018〕12号)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监管〔2018〕205号)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督导的通知》(东安监管[2018] 495号)
3 术语与定义
GB/T 33000-201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GB/T 33000-2016,定义3.1]
3.2
评审单位 assessment unit
指经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或行业监管部门授权单位认定,具有承担标准化评审工作资格的第三方机构。
3.3
评审人员 evaluators
指经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或行业监管部门授权单位组织开展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标准化评审资格证书的人员。
3.4
评审专家 review experts
指符合条件的评审人员向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或行业监管部门授权单位申请聘任为评审专家,经审核符合,并获得相应单位颁发评审专家聘书的人员。
4 评审服务管理流程
4.1 评审服务管理流程如下图
图1 评审服务管理流程图
5 评审服务过程管理
5.1 项目分析
5.1.1 初访
5.1.1.1 评审单位应建立初访制度,对初访人员、初访内容、初访结果及初访记录等做出规定。初访应在签订标准化评审合同前完成。
5.1.1.2 初访人员中应至少包括1名有资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以下简称评审人员)。
5.1.1.3 初访工作应形成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初访时间、参加人员等,并描述拟被评审企业所属行业以及企业的基本概况,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主要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设备设施及其安全状况、主要风险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
5.1.2 项目分析
5.1.2.1 评审单位应建立项目分析制度,明确项目分析的责任部门、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评审单位与被评审单位签订标准化评审合同后,应对评审活动实施项目管理,项目分析应形成记录。
5.1.2.2 项目分析的主要内容如下:
a)被评审企业的基本概况、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行业风险特性及企业潜在风险;
b)被评审企业是否符合评审单位的评审行业范围,现有评审人员的专业构成是否满足评审工作需要,承接项目的风险是否可接受。
5.2 实施评审
5.2.1 评审原则
评审单位应建立评审过程控制管理制度,明确评审项目评审小组的组成原则、评审资料收集要求、评审过程管理要求和评审报告签发管理要求等。
5.2.2 评审小组
5.2.2.1 评审单位签订标准化评审合同后,应成立评审小组,确定评审组长和成员,并形成记录。
5.2.2.2 三级企业评审小组应该包括5名评审人员,相关评审人员或专家应有具备相应行业评审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其中至少有1名评审人员具备评审专家资格。
5.2.2.3 评审小组应编制评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被评审单位企业名称、评审范围、评审小组人员及分工、评审工作安排等。
5.2.2.4 评审小组应记录与被评审企业交换意见的有关情况,包括交换意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及其结果等。
5.2.3 现场评审
5.2.3.1 评审人员应按照被评审单位所属行业的评定标准逐条进行评审,查看标准化运行记录情况(不少于三个月)并如实记录被评审企业的实际情况。
5.2.3.2 现场评审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记录应清晰、详实:
a) 收集的文件资料内容;
b) 查看过的原件清单;
c) 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现场检查的情况等;
d) 企业的主要工艺、设备设施、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主要风险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
e) 各要素现场评审符合情况;
f) 其他记录材料。
5.2.3.3 标准化评定标准应作为现场评审记录的附表,并在附表中列出评审人员和评审专家名单、评审日期及现场评审时间。
5.2.4 报告编制
5.2.4.1 评审小组应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编制标准化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评审依据;
b) 评审人员签名表;
c) 评审报告表;
d) 被评审企业基本情况;
e)标准化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
f)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评估及管控情况;
g)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安全装置使用运行情况等。
6 评审报告审核
6.1 原则要求
评审单位应制定评审报告审核制度,对审核人员职责、审核方式、审核内容、审核标准和审核结论等做出明确要求。
评审报告审核应形成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报告名称、审核意见、审核结论、审核人员签字及审核日期等。
6.2 技术负责人审核
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人员担任,应在人力资源局备案或网站公开。
技术负责人审核的内容包括:
a) 评审标准的选取是否正确;
b) 评审的条款、内容是否全面;
h)提出的措施和建议是否可行;
i)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强制性要求的评审结果是否正确;
j)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k)文字、数据、结论是否准确等。
6.3 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
评审报告通过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审核。
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的内容包括:
a) 是否进行了项目分析;
b)是否通过了技术负责人审核;
c)记录是否完整并满足过程控制要求等。
7 内部管理
7.1 评审人员管理
评审单位应建立评审人员管理制度,对评审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人事关系、人员资格、业务培训、职业准则、职业道德、奖励惩罚等做出规定。
7.2 业务培训
评审单位应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时间、频次和记录等要求。
评审单位应制定评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业务培训情况。每年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8学时,并应进行考试,使评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国家、省、市新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文件。
评审人员业务培训内容包括: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b)技术标准;
c) 政策文件;
d)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e)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控制文件等。
7.3 跟踪回访
评审单位应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积极、指导被评审企业整改现场评审提出的隐患问题的方法,及时处理来自被评审企业或者其他方面的投诉、申诉。
评审单位完成评审工作后,在被评审企业公告达标日起6个月至12个月期间,应对被评审企业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回访,跟踪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和有关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助并督促被评审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档案体系文件的持续运行。
回访人员应填写回访记录并由评审企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回访记录包括回访时间、回访人员、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有关对策措施实施情况、被评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被评审企业反馈意见等内容。
评审单位应建立保密制度,保守被评审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8 档案管理
8.1 档案管理
评审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内容、程序、职责和有关要求。
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分类、归档、解约、保管、复制、销毁等内容。
评审人员和评审专家的履历材料、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培训记录等建立专项档案管理。
评审单位承接标准化评审项目的材料、评审项目合同、评审报告、评审过程形成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技术资料等存入技术档案。
8.2 过程控制文件资料管理
评审单位应建立过程控制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过程控制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包括: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和管理要求,外来文件管理要求,文件资料编号要求,文件资料借阅管理要求,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要求,过程控制记录的格式和管理要求等。
过程控制记录应便于查询,避免损坏或者遗失,并明确保存期限。
过程控制记录应明确编目、归档、保存及处置等要求,并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
归档的照片等应备有文字说明,重要的电子版档案应定期备份。
9 检查改进
9.1 评审单位应建立过程控制内部审查制度,明确内部审查工作要求。
9.2 内部审查制度的内容包括内部审查的依据、人员、内容、程序、频次、纠正措施要求和预防措施要求等。
9.3 内部审查记录包括纸质记录和电子记录。
9.4 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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