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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YXC 0001-2021 丹阳肉燕

标准编号:T/DYXC 0001-2021
标准名称:丹阳肉燕
发布部门:连江县丹阳风味小吃行业协会
起草单位:福建省德一品食品有限公司、连江县丹阳镇孙守明餐饮店、连江县丹阳镇祖荣肉燕店、连江县丹阳镇玉基小吃店、连江县丹阳镇美味达餐饮店、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3-05
实施日期:2021-03-05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196.86 KB
内容简介
第1章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丹阳肉燕的原料要求、加工工艺、产品质量要求、检验规则、产品的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丹阳肉燕产品。
第3章 术语和定义
为便于对标准的理解与执行,本章给出了“肉燕皮”“丹阳肉燕”的术语和定义。
第4章产品分类
本章规定了丹阳肉燕的产品分类,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熟制品和生制品两大类。
第5章 原料要求
对肉燕皮、鲜猪肉、味精、食用盐、番薯粉、葱、味精、食用盐、酱油、白砂糖等原料要求作出规定,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5章 技术要求
(1)感官指标
对丹阳肉燕的外观、色泽、滋味、气味、异物等感官指标作出规定。
(2)理化指标
对丹阳肉燕生制品的馅含量、水分、过氧化值、挥发性挥发性盐基氮等理化指标作出规定。
(3)污染物限量指标
生制品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调理肉制品的要求,熟制品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26的要求。
(4)微生物限量
生制品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肉制品的要求,其他微生物限量应符合SB/T 10379的要求,熟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726的要求。
(5)微生物限量
生制品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肉制品的要求,其他微生物限量应符合SB/T 10379的要求,熟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726的要求。
(6)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
生制品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生制品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7)食品添加剂和视频营养强化剂
生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调理肉制品的要求,熟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应符合GB 2726的要求。
(8)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第7章 检验规则
对组批、抽样、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判定规则的要求作出规定。
第8章 标签、标志、包装和贮运
(1)标签标志
产品标签和标志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并标明产品类别和食用方法,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2)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塑料复合膜,符合GB/T 28118的规定。若外包装为瓦愣纸箱,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产品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无破损、不易散包。不经包装产品不得销售。(3)贮存
生制品应在≤-18 ℃条件下进行贮存和运输,环境温度波动控制在2 ℃以内。熟制品应在常温或0 ℃~4 ℃条件下进行贮存和运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混运、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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