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ZNX 026-2023
标准名称:控藻剂对丝状藻田间药效测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3-11-13
实施日期:2023-11-20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651.41 KB
内容简介
4 试验条件
4.1 试验对象
水绵、水网藻、转板藻、黄丝藻等丝状藻。
4.2 环境条件
适用于水稻田、虾稻共生、蟹稻共生及其他丝状藻易爆发的水体。
试验区域应有代表性且分布均匀的丝状藻群落,覆盖度大于50%。
5 试验设计和安排
试验设计和安排,参考GB/T17980.138-2004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38 部分:除草剂防治水生杂草标准执行。
5.1 处理
5.1.1 试验药剂
注明试验药剂的通用名称或代号。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及中量的倍量四个剂量,或依据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量。
5.1.2 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药效的产品。一般情况下,其剂型和作用方式应与试验药剂相近,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设空白对照,如果试验药剂为混剂时,还应设混剂中的各单剂作对照。
4.1 试验对象
水绵、水网藻、转板藻、黄丝藻等丝状藻。
4.2 环境条件
适用于水稻田、虾稻共生、蟹稻共生及其他丝状藻易爆发的水体。
试验区域应有代表性且分布均匀的丝状藻群落,覆盖度大于50%。
5 试验设计和安排
试验设计和安排,参考GB/T17980.138-2004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38 部分:除草剂防治水生杂草标准执行。
5.1 处理
5.1.1 试验药剂
注明试验药剂的通用名称或代号。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及中量的倍量四个剂量,或依据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量。
5.1.2 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药效的产品。一般情况下,其剂型和作用方式应与试验药剂相近,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设空白对照,如果试验药剂为混剂时,还应设混剂中的各单剂作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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