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1897-2008
标准名称:食品添加剂 盐酸
英文名称:Food additive - Hydrochloric acid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锦西化工研究院、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25
实施日期:2009-01-01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盐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氯气和氢气合成经水吸收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盐酸。
本标准的第4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与美国《食品用化学法典》第五版[FCC(V):2004]《盐酸》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897-1995《食品添加剂盐酸》。
本标准与GB 1897-1995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提高铁技术指标(前版的3.2,本版的4.2);
——取消灼烧残渣项目,增加不挥发物项目(前版的3.2,本版的4.2);
——取消灼烧残渣测定方法,增加不挥发物测定方法(前版的4.7,本版的5.10);
——增加了型式检验周期和特殊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的规定(本版的6.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适用于氯气和氢气合成经水吸收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盐酸。
本标准的第4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与美国《食品用化学法典》第五版[FCC(V):2004]《盐酸》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897-1995《食品添加剂盐酸》。
本标准与GB 1897-1995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提高铁技术指标(前版的3.2,本版的4.2);
——取消灼烧残渣项目,增加不挥发物项目(前版的3.2,本版的4.2);
——取消灼烧残渣测定方法,增加不挥发物测定方法(前版的4.7,本版的5.10);
——增加了型式检验周期和特殊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的规定(本版的6.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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