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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193.1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

标准编号:GB 15193.19-2015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2015-08-07
实施日期:2015-10-07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453.80 KB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中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方法中使用的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本标准代替GB 15193.19-2003《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 本标准与GB 15193.19-2003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 ——修订了范围; ——增加了试验目的,将“一般原则”改为“原理”,删除原版内容“能使该类物质破坏的化学反应来处理,如对易于氧化的化合物(如肼、芳香胺或含有分离的碳=碳双键化合物),可以用饱和的高锰酸钾丙酮(15g高锰酸钾溶于1000mL内酮)溶液处理。烷化物在原则上可以与合适的亲合剂,如水、氢氧离子、氨、亚硫酸盐和硫代硫酸盐等起反应而被破坏”,修改为“一些化学反应破坏该类物质中引起致突变、致畸和致癌作用的官能团,从而达到对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方法中使用的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修改了联苯胺、β-萘胺的处理方法。 ——增加了叠氮化钠的处理方法。 ——修改了黄曲霉毒素B1的处理方法。 ——修改了苯并[a]蒽的名称及处理方法,3-甲基胆蒽的名称、处理方法及英文缩写。 ——修改了2-乙酰氨基芴、2,7-二氨基芴、苯并[a]芘的处理方法。 ——增加了7,12-二甲基苯并[a]蒽、2-氨基芴、2-硝基芴、9,10-二甲基蒽、2,4,7-三硝基芴酮的处理方法。 ——修改了N-亚硝基甲基脲的处理方法及英文缩写、N-甲基-N-硝基-N-亚硝亚胍的名称及处理方法。 ——增加了乙基亚硝基脲的处理方法。 ——修改了丝裂霉素C的处理方法。 ——修改N-亚硝基二甲胺的方法、英文缩写及处理方法。 ——修改了甲磺酸乙酯、甲磺酸甲酯的名称及处理方法。 ——修改了赭曲霉素A的处理方法。 ——修改了ICR-170的处理方法、三亚乙基蜜胺的名称及处理方法。 ——增加了4-硝基喹啉-N-氧化物、ICR-191、呋喃糖酰胺、9-氨基吖啶、多氯联苯的处理方法。 ——修改了环磷酰胺的处理方法。 ——增加了刚果红的处理方法。 ——增加了二甲基氨基苯重氮磺酸钠的处理方法。 ——增加了五氯酚钠的处理方法。 ——增加了过氧基异丙苯的处理方法。 ——增加了柔毛霉素的处理方法。 ——删除了乙撑亚胺、Trenimone的处理方法。 ——增加了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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