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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MFC 03-2021 澄迈福橙鲜果

标准编号:T/CMFC 03-2021
标准名称:澄迈福橙鲜果
发布部门:澄迈福橙产销协会
起草单位:海南中南标质量科学研究院、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日期:2021-07-30
实施日期:2021-07-30
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格式:PDF
文件大小:207.64 KB
内容简介
澄迈福橙鲜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澄迈福橙鲜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澄迈福橙鲜果的质量评定和贸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210 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T 13607 苹果、柑桔包装
GB/T 21488 脐橙
NY/T 1189 柑橘贮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分级
商品果按规格分级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分级要求
项目 特大 大 中 小
果实横径d,mm 85≥d≥75 75>d≥70 70>d≥65 65>d≥60
3.2 分等
商品果分等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分等要求
项 目 要 求
特等 一等 二等
感官要求 果形 端正,具该品种典型特征 端正,具该品种典型特征 正常,具该品种典型特征,无明显畸形
果皮色泽 橙黄色,着色一致 橙黄色,着色均匀 黄色,着色较均匀
洁净度 果面洁净,果皮光滑 果面洁净,果皮光滑 果面洁净,果皮轻度粗糙
果肉 果肉橙红色,果汁丰富,甜酸适口,无枯水现象 果肉橙红色,果汁丰富,甜酸适口,无枯水现象 果肉橙红色,果汁丰富,甜酸适口,无枯水现象
缺陷 无疤痕、锈斑、病斑、害虫和药迹等附着物,不得有损伤、褐色油斑、枯水、水肿、内裂等一切变质和有腐烂象征的果 疤痕、网纹、锈螨、蚧类、药迹等附着物面积合并计算不超过果皮总面积的5%;不得有重伤、褐斑、枯水、水肿、内裂等一切变质和有腐烂象征的果 疤痕、网纹、锈螨、蚧类、药迹等附着物面积合并计算不超过果皮部面积的10%;不允许有严重枯水、水肿变质果和腐烂果
理化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  ≥12.0 ≥11.0 ≥10.0
固酸比,%  ≥28.0 ≥23.0 ≥20.0
可食率,%  ≥70.0
3.3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2762、GB 2763及国家、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4 净含量
定量包装的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分级
取样品,用精度为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果实横径,将测量结果对应级别要求,判定果实的大小。
4.2 感官要求
将样品放入洁净的容器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检查,并品尝果实。
4.3 理化指标
4.3.1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8210规定执行。
4.3.2 可滴定酸
按GB/T 8210规定执行。
4.3.3 固酸比
按GB/T 21488规定执行。
4.3.4 可食率
按GB/T 8210规定执行,其中抽样检验时,囊衣计入果皮中,不作为可食部分。
4.4 卫生指标
按GB 2762、GB 2763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4.5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产地、同一生产单位、同一级别、同一等级、同一采收日期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5.2 取样方法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3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其内容包括感官要求、规格、净含量的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交收。
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申请对产品进行判定或进行年度抽查检验;
b)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5.5 判定规则
5.5.1 邻级果、邻等果以个计算,不超过10%,不得有隔级果、隔等果。
5.5.2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率不超过5%,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为合格,则判产品为合格。
5.5.3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率超过5%,则判产品为不合格;允许降级或重新分级;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5.5.4 每批受检样品不合格品百分率按其所检单位(如每箱、每袋)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应超过5%;如同一批次某件样品允许误差范围超过规定的限度时,则任何包装允许误差范围的上限不应超过10%。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标志按照GB/T 191规定执行。
6.2 包装
6.2.1 包装厂或包装场地应通风、防潮、防晒、防雨,干净整洁,无污染物,不能存放有毒、有异味物品。
6.2.2 可采用单果包装,包裹材料应清洁,质地细致柔软,无污染。
6.2.3 果品装箱应排列整齐,可用清洁、无毒的柔韧物衬垫。果箱宜选用瓦楞纸箱,结构应牢固适用,且干燥,无霉变、虫蛀、污染。
6.2.4 每批次包装箱规格应做到一致,其规格可按照GB/T 13607规定执行,且每箱净重不超过10 kg,或应客户要求包装。
6.3 贮存
6.3.1 常温贮存按NY/T 1189规定执行。
6.3.2 冷库贮存前果品应经2 d~3 d预冷,达到最终温度5 ℃~10 ℃,保持库内相对湿度90%~95%。
6.4 运输
6.4.1 运输应做到快装、快运、快卸。严禁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乱丢乱掷。
6.4.2 运输工具的装运舱应清洁、干燥、无异味。不得与有毒物质混运。长途运输宜采用冷藏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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