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TAF 287.2-2025
标准名称: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第2部分:服务协议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user rights protection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roducts and services—Part 2:Terms of service
发布部门: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起草单位: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终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友盟同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07-07
实施日期:2025-07-07
标准格式:PDF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的服务协议应包含的内容,包括: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要求、内容生成要求、审核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提供服务时涉及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也适用于主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用户权益保护要求进行评估。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提供服务时涉及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也适用于主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用户权益保护要求进行评估。
下载地址